熊少雄律师个人简介
熊少雄,男,1967年出生,汉族,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现任湖北尚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989年进入法律服务所工作。
自1991起在海南正达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历任任海南鳄熊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律顾问、深圳鳄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律顾问。
1999年在湖北天英律师事务所执业,兼任天门电视大学律师班民商法教师。
2002年至2011年03月转入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执业,此后转入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并兼任中基建设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2013年作为合伙发起人之一进入湖北尚卓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律师。
其一,从执业至今,共办理诉讼案件二百三十件以上。其中包括:
1、民事案件: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刘某某与湖北某某书刊发行有限公司和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关于《黄冈密卷》著作权纠纷胜诉案;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宋某某与许某某结算纠纷抗诉再审改判胜诉案;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恩施某某宾馆与马某人身损害赔偿上诉改判案(仅凭一份代理词)。
2、刑事案件:
原公安部的窗口形象暨原沙市公安分局副局长文某某滥用职权案;
惊动国家公安部、教育部的武汉大学研究生邹某某网上出售虚假考研试卷的诈骗案;
丁某某故意伤害致两人轻伤最后自诉人证据不足撤诉案;
其他多件死改缓案件。
其二,从执业至今,共办理非诉讼案件二十件以上。其中包括:
1、金融证券类:
全程参与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转让方“仙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受让方“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之过程,并独立起草《股权转让合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代理荆州市王某某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就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一案进行谈判,等等。
2、担任中基建设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顾问及其他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非诉讼业务的服务。
其三,具有良好的人际资源和人脉关系。其中包括:
由于执业时间长,建立了与武汉城区及周边地区的各级法院及职能部门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同时,积极参与民革组织内的各类社会活动,借助民革组织本身的资源优势获得了很大的人际资源。先后参加了省统战部律师顾问团、武汉市民革律师团下乡活动、武昌区台联法律顾问团咨询和法律论坛活动等等。
其四,具有较强的媒体亲和力。其中包括:
2003年至今曾担任湖北卫视法制在线栏目点评律师、担任湖北省信访接待中心值班律师、湖北省妇女联合会信访接待中心值班律师、《武汉晨报》“法律在线”顾问团值班律师,武汉市民革社会与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
同时,多次在《律师世界》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在民革杂志上发表文章,其中一篇文章获得武汉市民革2008年度参政议政一等奖。
其五,专业功底扎实,善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其中包括:
1、吴某某诉湖北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武汉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纠纷案。该案涉及直接代理、间接代理和隐名代理,以及时效和证据的智慧取得(视听资料的运用);
2、运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的第三类自诉案件的相关规定,成功代理了“湖北某某医电有限公司诉郭某某职务侵占”刑事自诉案。此案经过公安经侦大队不予立案、监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法院也以没有管辖权为由不予受理等系列纷繁复杂过程,其中涉及民事部分亦非常复杂,最终胜诉。
其六,各界给予了很高的荣誉和评价。其中包括:
1、在天门执业期间,获得天门市司法局“优秀法律工作者”称号;
2、担任法律顾问的所在企业年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誉”企业;
3、分别多次被武汉市民革、武昌区民革、武昌区台联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律师。
因此,本人一贯秉承诚信为本、为当事人尽心尽力、竭尽专业能力的职业准则,并把做一名睿智、变通、理论与实践和谐结合的律师为执业目标,因而为更加复杂多变事务的处理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功底,相信,与每一个合作的单位和个人会愉快合作并取得圆满成功!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积极发挥民革党员的作用,以律师的专业为参政议政事业作出微薄贡献,并利用民革良好的社会影响力为当事人服务!
崇尚卓越,做一名合格的尚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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