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所秦前坤、孙凡两位律师成功代理原告XX发展有限公司诉XX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因一土地使用权证遗失,遂向被告依法申请补办该证,被告接到申请及函件后一直不予办理。后原告就此诉至法院。 经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述属实,遂判决被告未及时依法对原告提出补发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作出处理的行为违法,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原告提出补发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依法作出处理。